10.3969/j.issn.1003-7667.2004.08.001
德国学校法的基本内容及其立法特点--以勃兰登堡、黑森和巴伐利亚三州学校法为例
德国学校教育受各州学校法调整.学校法主要规定学校的任务、举办者和法律地位、学校教育分类及其学校类型结构、义务教育及其学校教学活动、学校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利、学校人事和财务以及国家对学校的监督等.立法旨在对公立和非公立学校自身及其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并注意到学校内部与外部事务之区分.学校法中既无立法目的之规定,也无责任条款之规定.
德国、学校法、立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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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1.60
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教人司[200139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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