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4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总体状况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自2013年1月开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2016年6月评价结果如下:7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0%.其中,厦门、惠州和南宁等1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昆明、贵阳和肇庆等3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杭州、上海和徐州等20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衡水、郑州和唐山等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位城市依次是唐山、邢台、邯郸、济南、保定、郑州、太原、廊坊、衡水、北京和天津(并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中山、海口、厦门、深圳、江门、舟山、惠州、南宁和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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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X50
2016-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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