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是我国特有的产物
在过去的一年中,生态红线无疑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热词,被称为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之后,另一条被提升为国策的红线.生态红线提出和推进过程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出现“生态红线”概念并提出划定任务.2013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表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并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有专家称,这是至今最高领导层在生态问题上“最强有力的陈述”.
生态环境、中共中央、追究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中央政治局、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责任、牺牲环境、文件形式、推进过程、生态问题、经济增长、集体学习、海洋生态、保护重点、总书记、习近平、领导层
D92;TD7
2014-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