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自治区绿色照明地方推广活动完满结束
@@ 从2002年12月开始,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办公室陆续与上海、北京、山东、山西、天津、湖北、辽宁、宁夏等八省、市、自治区签订了开展”绿色照明地方推广活动”的合同.截至2004年11月中旬,各地区按照合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调查了社会对高效照明产品的认知和使用情况;促进了高效照明产品生产商与用户之间的交流;了解了绿色照明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了绿色照明宣传工作等.八地区都完成了各自签订的合同任务,并取得了相应效果.
自治区、绿色照明、高效照明产品、合同、地区、项目办公室、产品生产商、照明工程、照明标准、宣传工作、使用情况、签订、中国、用户、行情、天津、上海、山西、山东、认知
TM9;F27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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