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409.2016.05.001
小型客车通行免费欠公允与环保政策相悖--用带薪假期取代黄金周
2012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为:(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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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TP3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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