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409.2013.05.083
关于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执行制度的探究
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正式确立了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制度,填补了我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在法律规定方面的空白.但仅仅一个法律条文的规定使得私人执行制度显得很薄弱,在该制度的具体实施中将会遇到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设想:即采用相对无过错责任原则;建立豁免制度和确立管辖权等.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损害赔偿
D915.2(法学各部门)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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