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116.2005.04.019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制模式,难以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并容易导致税收流失,因此在税制模式上应选择分类制与综合制相结合的混合税制;关于纳税主体的规定界限模糊,应该科学设计纳税主体制度,早日与国际接轨;对于扣除额与税率结构的设计,不仅需要调高扣除额,而且应该体现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并减少税率级距;而完善源泉扣缴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强化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则是提高征管效率的关键所在.
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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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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