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116.2004.03.005
以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国内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阶段性战略选择
在国际金融改革放松管制和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体系将使我国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难以与国际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有效抗衡.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将是一种有效混业形式,能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目前实际已经有一些集团按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运作,但在没有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风险传递、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杠杆风险、内部关联交易风险等,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本文将以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国内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阶段性战略选择,并研究相关法律框架的问题.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时国内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战略选择进行研究;第二部分,分析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独特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法律框架.
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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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4-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4-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