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9.02.026
促进京台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2018年2月,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31条措施”.北京市也于当年10月,在31条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55条措施”.这些措施发布后,引起了岛内外台胞广泛关注,措施涉及内容之多、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台胞来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不断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9-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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