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8.06.001
大力推进”母婴关爱室”建设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为了切实维护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帮助她们尊严、体面地渡过特殊生理阶段,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2014年初下发通知,倡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关爱室”,为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场所和温馨的服务.同时,积极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为”母婴关爱室”建设提供一定的物质和技术支持.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封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