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7.04.022
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营改增政策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4日共同颁布财税”2016”第36号文件,规定了“营改增”扩围剩余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以及相关增值税政策,该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至此,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为金融服务行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在税负方面,总体看“营改增”后税率上升、税基扩大导致金融机构的税负上升.征税方式的变化导致金融机构的收入下降,税负上升及收入的下降导致利润水平的下降.
金融行业、增值税政策、金融机构、税负、征税方式、文件、税率、收入、国家、服务行业、服务业、财政部、税务、税基、利润、财税、颁布
F81;F83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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