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6.12.007
完善城市依法治理机制
最近,我在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几次基层调研中,了解到不少城市治理中的乱象,且都是一些多年存在的问题.例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政策适用纷繁复杂,有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项目,还有危旧房改造、旧城改造与腾退、棚户区改建、城中村拆迁以及延续多年的一道、二道"绿隔"占地拆迁等各种名目,拆迁补偿做法五花八门,群众互相攀比,基层无所适从,矛盾纠纷不断.为治理"城市病"拆除违法建设,下了很大力量但收效甚微,违建天天建,政府突击拆,资源浪费、政府头痛.基层执法主要是突击整治,难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过去说的"经常的事情突击做、突击的事情经常做"仍在延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承接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所谓"属地管理"名义下达的多项工作任务,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又不具法定职责,往往疲于应付,实际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造成越权违法等等.
城市、乡镇政府、拆迁工作、基层、危旧房改造、街道办事处、房地产开发、资源浪费、专业知识、属地管理、政协组织、违法建设、实际效果、矛盾纠纷、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工作任务、法律法规、法定职责、拆迁补偿
D63;TU9
2017-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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