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2.11.018
向假特供亮剑
近期,一场针对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专项行动正在全国各地展开。特供产品曾是"王谢堂前燕",如今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你也许没有享用过特供产品,但一定见到过;即便没有见到过特供产品,也一定听说过。不过,市场上五花八门的特供产品基本上都是赝品,即所谓的假特供。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能以国家机关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进入市场流通的任何形式的特供都是违法的。因此,但凡大行其道的特供产品,要么是彻头彻尾的假货,要么属于没有身份证的"私生子"。
亮剑、市场流通、专项行动、广告宣传、国家机关、产品、广告法、私生子
F724.725(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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