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10.02.011
制定《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已刻不容缓
@@ <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目前,除西藏、内蒙古和北京市以外的其它省市自治区,均制定了或者正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而北京不仅没有制定<条例>,而且在未来五年的地方立法规划中,也没有制定<条例>的规划.地方立法缺位,严重影响<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北京市的实施贯彻,不利于北京市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条例>,已经刻不容缓.
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立法缺位、立法规划、自治区、内蒙古、西藏
F27;F2
201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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