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06.09.012
反垄断立法需要克服的障碍
@@ 企业暴利,产品价格飚升,消费者利益受损,是典型的市场垄断现象.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优势在于充分竞争和鼓励创新,而垄断是要抵制竞争和保护落后,导致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和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发达国家普遍对之实行十分严格的限制.中国现在面对房地产、电力、铁路、电信、石油、石化等行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垄断行为,反垄断的公众呼声已经很高,国家立法机关也在加紧讨论和准备出台专门的法律.但是,反垄断的立法与以往的很多经济立法不同,不是调节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而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阻止强势利益集团滥用权力地位的关系,立法的过程因此会有很多新的障碍需要我们提高认识去加以克服.
反垄断、立法机关、企业、公平的利益分配、开放市场经济、垄断行为、垄断现象、利益受损、利益集团、滥用权力、充分竞争、经济立法、发达国家、鼓励创新、公众利益、公共利益、发展优势、产品价格、保护、消费者
B82;F30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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