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208.2000.10.020
《新潮》假冒署名不容翻案
@@ 被媒体称之为1997年文化界第一大案的陈明远被诉侵犯郭沫若著作权一案,1997年1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陈明远败诉.1月20日,陈明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6月17日陈明远又提出原判可以接受,撤回上诉,6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陈明远撤回上诉,各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当时有十几家媒体对此案的了结,做了详略不同的报道.
新潮、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上诉、判决执行、区人民法院、媒体、著作权、文化界、郭沫若、终审、侵犯、海淀、裁定、败诉
TU2;D91
200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