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反垄断的中国抉择:强化反垄断法抑或引入行业规制?
自中央在平台经济领域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的执法部门与立法部门一直以强化反垄断法的路径予以回应.但欧盟2022年10月12日颁布的《数字市场法》为平台反垄断提供了行业规制的新路径.此刻我国面临着是否要在平台经济领域引入行业规制的重大抉择.反垄断法擅长处理策略性市场失灵,行业规制适宜解决结构性市场失灵.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现状表明该领域缺乏稳定的结构性市场失灵,平台多以策略性市场进入障碍来促成垄断.鉴此,近期不宜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立即引入行业规制,但可继续强化反垄断法来实现平台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强化反垄断、反垄断法、行业规制、市场失灵
D801;F270;F06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AFX018
2023-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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