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透明的多重维度和算法问责
随着算法在社会经济中的广泛应用,算法如何向公众负责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在算法引发的偏见、歧视和支配的讨论中,平等保护、正当程序和反不正当竞争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算法规制的一般化原则,算法透明是实现算法问责的重要机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明确了算法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要求.就具体规制手段而言,算法透明包含着从告知义务、向主管部门报备参数、向社会公开参数、存档数据和公开源代码等不同形式,算法解释权也可以看成是算法透明原则的具体化体现.算法透明的目标在于化解人类对算法决策可能失控的风险的忧虑.算法监管需要将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在事前监管中建立算法透明原则,监管强度需结合场景和目标,对现有算法引发的消费者保护、中小商户利益、公众知情权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基于比例原则,选择适当的透明化义务,通过多重维度的算法透明机制的构建实现算法问责.
算法透明、报备参数、影响性评估、算法问责
本文研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21-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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