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定什么?定到哪?
我国《物权法》第5条是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法定的是、并且只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其实质是种类法定;但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并列仍有其意义.物权法定并不包括、也无需包括设立方式、效力、公示方法、保护方法的法定.种类法定是三个层次种类的法定,内容法定是轮廓的法定,轮廓法定应注意把握各种物权的关键特征.轮廓法定使得物权法定中保有了一定的自治空间.地役权的灵活性存在于物权法定内部,其并非物权法定的补充.
物权法定、类型、内容、效力、公示、关键特征
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63152008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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