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上的IPO“注册制”:起源、构造与论争——兼论我国注册制改革的移植与创生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目标得到各界人士的一致肯定,但看似目标趋同的背后却存在着完全迥异的改革思路.鸟瞰美国法上的IPO注册制可以发现三个核心要素,即多元化的审核主体和分离的审核程序、嵌入实质审核的信息披露监管以及与注册制相配套的其他制度系统.此外,近来美国学界对高度依赖信息披露监管路径的批判也提醒我们需理性看待信息披露的功能.建议我国转向多元化的分权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但慎用基于价值判断的否决权,同时适当运用自由裁量权,避免僵化执法.
双重注册、实质审核、披露哲学、分权监管
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项目批准号:2012msYJS032科研成果.
2015-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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