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类型分析——基于比较法的视角
从比较法视角观察,进入刑事诉讼的行政执法证据包括行政机关正当执法获得的证据、行政机关“假借行政调查之名”获得的证据、行政机关与侦查机关“共同调查”获得的证据三种类型.为了提供必要的权利保障,在第一种类型下,行政执法证据进入刑事诉讼应满足一定的程序保障;在第二种类型下,审查的重点是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界限,防止行政机关“假借行政调查之名”规避刑事诉讼法的适用;在第三种类型下,应当着重审查“共同调查”中的主导机关、调查措施、调查目的等因素.
行政执法证据、刑事诉讼、权利保障、类型分析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项目资助资助2013M531572;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资助2012GN032
2014-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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