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6.05.009
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比较与选择
@@ 在诉讼法学领域,类型化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社会纠纷进行归类总结,从而为相应诉讼救济途径的设计或诉讼体系漏洞的弥补奠定社会实证基础.
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比较、选择、研究方法、诉讼体系、诉讼法学、实证基础、社会、救济途径、归类总结、设计、漏洞、领域、纠纷、标准
D91;DF7
2005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研究"编号05SFB3005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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