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6.02.013
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脉络
@@ 德国比较法学在世界法学界占有重要位置.作为有组织的学术活动,比较法学最早开始于19世纪前期的德国,[1]而且其发展形态比较完备,其各个阶段在世界比较法学领域都富有代表性.尤为重要的是,德国学者对这个学科做出了非常出色的贡献.德国法素有"法学家法"之称,这一点体现在比较法领域也相当突出.因为比较法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学术史,完全为比较法学者一手缔造.德国学者体系化的思考方式以及踏实严谨的学术传统在这一领域得到尽情挥洒,这一优势使他们得以长期领导世界比较法学的潮流,并且直至今天,其主导地位仍未发生根本性动摇.
德国、比较法学、学者、领域、主导地位、学术活动、学术传统、形态比较、领导世界、历史本质、法学家法、部门法学、学术史、法学界、组织、优势、学科、位置、体系、阶段
R9 ;R3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5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