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6.02.005
证明标准与刑事政策
@@ 编者提按:作为关涉治理的学问,法学从来就不是纯粹哲学的绝妙搭档,毋宁说昨日主要是政治学的密友,今又与社会学颇有亲缘.左、周二君在本文,力图诠释作为刑事司法规则的证明标准及其变化之蕴涵,对此可谓心领意会,他们既未固执于本体论的玄宏叙事,亦不满足于"人权保障功能"的简体抒情,而是从司法权术这一向度来审视之,对于证明标准由绝对真实论向相对真实论(或日经验性证明标准)的这一转向,就其之所以被现代社会合法化、有效化,进行了一次细致、缠绵的知识社会学意味的"解密".
证明标准、真实论、知识社会学、人权保障功能、现代社会、司法规则、纯粹哲学、政治学、经验性、合法化、本体论、转向、治理、蕴涵、叙事、刑事、审视、诠释、权术、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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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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