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及补贴政策的成本有效性分析——以北京市为例
以氮氧化物和PM2.5削减量为减排效果评估指标,以车辆残值成本、政策执行成本、燃油成本节约为社会成本指标,借助单位减排产生的社会成本(社会成本/减排量比值),对北京市2011年6月至2020年12月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及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成本有效性分析.结果表明,研究覆盖期内,该政策的成本有效性并非单调递减,而是呈现阶段性和结构性特点:在重点淘汰柴油货车时期,政策成本有效性最佳,在重点淘汰国Ⅲ汽油车时期,成本有效性较差,两者氮氧化物及PM2.5单位污染物减排成本分别相差14倍和34倍;随着车型拓展到更高排放标准,淘汰小型客车的成本有效性呈下降趋势,国Ⅲ和国Ⅳ排放标准的小型客车减排潜力已较为有限,且成本有效性远低于政策早期;淘汰重型货车的成本有效性较高,且在部分时期存在社会成本的节约.建议后续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基于成本有效性,审慎地将排放标准更高的小型客车纳入该政策管制范围,应更关注重型柴油货车加速淘汰的政策设计优化.
PM2.5、氮氧化物、老旧机动车、成本有效性分析
58
X701.7;X51;D630
2022-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6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