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伦理和国际法治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是史无前例的,要建构和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有新的道德知识和实践智慧来处理全球性问题,要树立因应和解决全球性伦理问题的新的道德思维,要为全球性协同行动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全新价值坐标,并培育作为世界公民的新的道德意识.与此相适应,全球治理要有新的治理理念和新的治理模式.当然,谈治理,无法不谈法治的问题,因为,法治不但在事实上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治理方式,在价值上也是一种先进的治理方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但国际法治不是国内法治的简单翻版,要将国内法治的理念与实践推广到全球治理中去,需要实现从国家本位到以人为本、从绝对主权到相对主权、从个体性权利到连带性权利的内在视域和逻辑上的转换.
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伦理、国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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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政治理论)
本成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本成果还受日本创价大学项目资助
2019-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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