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宪法性及市场经济价值
破产法作为与市场经济最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其具有“宪法性”价值.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公平的、可预期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且只有建立完善的破产制度并有效实施破产法,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替代法则和市场出清理论的作用与功效.此外,破产法有两大重要发展,清算程序是早期破产法的核心程序,其与市场出清理论、替代法则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价高者得、优胜劣汰这三大定律紧紧联系在一起,以迅速地出清市场为目标,充分体现了效率价值;后期随着转机理论的出现,重整制度以美国为源头,迅速在世界的资本市场中扩展,其以挽救企业为目标,更加注重企业的营运价值.清算和重整两大现代最为重要的市场退出制度,共同揭示了破产法的市场经济价值和理念.
宪法性价值、市场退出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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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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