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偏好的伦理学分析与批判
社会偏好范畴既是一个经济学、心理学范畴,同时又是一个伦理学范畴.社会偏好是指个人关切他人福利和维护伦理规范的愿望、态度和情感,包括利他偏好、不平等厌恶偏好、互惠偏好.当今人们已建立起的验证人类三大典型社会偏好的模型,验证了许多规范伦理理论,主要是功利主义伦理、罗尔斯正义伦理和契约主义伦理、关怀伦理、乐观主义伦理.但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社会偏好是个人对社会关系的态度和选择,它体现在道德领域即为个人的道德偏好,它既是打上了理性印痕的情感,也是基于情感的理智.研究社会偏好,对于整个伦理学之内容的丰富、理论的拓展、方法的创新,都有突出的理论意义;对于个体道德人格尊严的培育、社会整体道德环境的优化和道德建设活动的更好开展,对于道德判断的合理性、准确性的提升和道德难题的有效化解,都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社会偏好、利他性、规范伦理、社会关系、道德偏好、情感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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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67(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课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阐释与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研究”18VSJ013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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