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希腊-罗马与中国传统中的表达伦理学
在西方的古典修辞学理论中,品德、逻辑与情感构成了修辞说服的三个要素。演说者可以通过自身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通过逻辑推理,通过调动自身或受众的情感因素,进行说服,达到预期的修辞目的。在古希腊、罗马的修辞学传统中,关于演说者品德形成方式及其功能的看法,既有唯心主义的观点,也有实用主义的观点,品德既可以是与生俱来、现实的,也可以是通过演说建构的。在中国先秦时期的修辞思想中,言说者的道德品质也被看做是影响说服效果的重要因素。在此问题上,儒家、道家、法家等的观点也存在许多差异。在本文中,作者对东西方古典时期的表达伦理传统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对古希腊、罗马和中国先秦时期的表达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分析,概括了唯心主义与实用主义两种表达伦理思想,揭示了中西方修辞伦理观上的异同。
修辞学、说服、品德、孔子、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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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5(写作学与修辞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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