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开始并将继续深入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网络犯罪亦相伴而生,在互联网上不仅可以实施以计算机系统为犯罪对象的新型犯罪,还大大便利了传统犯罪的实施,并赋予传统犯罪新的特征.将网络犯罪作为一类罪研究的目的在于,针对在网络空间内实施的传统犯罪中的部分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化,调整刑事立法中不适应的部分;针对网络犯罪独具的高智能性、强隐蔽性所导致的对侦查、起诉的困扰,培养兼备法律与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并尝试在网络犯罪领域探索诉讼成本承担主体的转移;针对因网络犯罪无国界的特性而导致的各国司法管辖权的冲突,呼吁多国、多地区之间签署与加入相关国际公约,以寻求对网络犯罪的有效抗制对策.
网络犯罪、司法管辖权
D924.11(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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