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23.10.016
情分与责任:从祝庚案看清代基层职役与宗族
雍正、乾隆年间,婺源县民祝多屡次利用总催这一基层职役身份侵吞钱粮,却在事发后无力偿还,祝庚作为房长不得不为之偿债.后双方爆发冲突,祝庚失手将祝多推水溺毙.乡保见双方私下和解,未去县衙报案.案发后,房长祝庚和乡保均被判罚.这一案件表明,乡约、保甲等基层职役与地方宗族社会有着较为密切的地缘和血缘关系网络,有时会囿于情分而违背法律.清代宗族常以轮充形式选派族人充任各类基层职役,也在官府面前做出担保;一旦其犯罪,且无力偿还赔费,族房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清代、基层职役、宗族、祝庚案
D923;D034.4;K249
2023-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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