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12.12.014
档案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应追究的法律责任
上一节我们讲到了档案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这一节主要谈一谈哪些行为属于档案违法行为,对这些档案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及《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档案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十五种: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3、涂改、伪造档案的;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5、擅自出卖或者转让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档案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D922.16;F233;F830.91
2013-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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