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11.05.009
《档案数字化规范》地方标准第一至四部分解读
@@ 2010年12月29日,市质监局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0年标字第16号,由北京市档案局起草的<档案数字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系列标准第一至四部分正式成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并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档案数字化、规范、地方标准、北京市、系列标准、档案局、公告、发布、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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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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