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03.02.012
对全国档案行政诉讼第一案的法律分析
@@ 一、案情介绍
原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水上村二组
被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案由:1998年国家重点工程株州到六盘水铁路复线施工需要租用1.82亩的坡地,有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芷江县新店坪镇水上村两个组围绕这笔土地征用费的归属发生了争执.在多次调节未果的情况下,县镇两级政府决定将补偿费暂存镇国土办,待找到可靠证据再作裁定.
档案局、行政诉讼、自治县、芷江县、铁路复线施工、湖南省、国家重点工程、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费、新店、水上、两级政府、侗族、六盘水、租用、证据、原告、坡地、国土、调节
TP7;S75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