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01.11.010
完善档案立法加大执行力度--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座谈会综述
@@ 编者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改工作,在市人大文卫体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的提前介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富有成效的指导,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的热情帮助以及区县档案局和市直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下,历经一年,终于完成了.经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1年8月3日通过,并公布施行(公告第45号).这在北京市档案事业的发展上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为了更加深刻地理解对<办法>的修改,进一步推动新<办法>的落实,北京市档案局于11月8日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座谈会.会议由市档案局副局长时山林主持,来自国家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文卫体委、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部分区县、市直单位以及市档案局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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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27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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