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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5.012

从非人格性到媒介性:电商直播背景下广告观念的更新

引用
电商直播兴起于2016年并快速繁荣,成为重要的经济现象.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虚假宣传、伪劣产品、违法产品、虚假流量等问题频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电商直播是技术变迁环境下出现的新事物,其是否属于广告这一核心问题未达成共识,导致其处于法律监管的模糊地带.面对一日千里的新事物和新现象,广告观念仍停留在传统大众媒介时期的框架内,需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扬弃.电商直播与广告的分歧是,电商直播兼具人格性和媒介性,而传统观念中广告具有非人格性,分歧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媒介技术对时空的颠覆,这导致电商直播中时空消融、媒介属性与人格属性交叠、营销广告售卖浓缩.从发生学来看,非人格性是广告观念中的不确定性内容,将广告观念中的非人格属性更新为媒介属性,是更符合新媒介环境且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广告观念.

电商直播、广告观念、媒介技术、时空消融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XW120

2021-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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