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86/j.cnki.cn14-1066/g2.2019.8.001
论算法新闻中的主体关系
算法新闻是以算法技术、算法系统为核心的新兴新闻传播形态.文章认为,算法新闻中主要关涉三类主体:算法创设主体、算法运用主体、算法新闻收受主体,他们在算法新闻活动中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关系.三类主体由算法新闻的展开过程而得以连接、结构在一个新闻生态系统之中.作为新兴的技术,相对于任何一种主体,算法系统均具有工具属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主体的需要,故三类主体在不同程度上均实现了自身的自由和价值,获得了相应的主体性;但从另一角度观之,不同主体在达成自身目的的同时,也丧失了一定的主体性.算法新闻活动中主体关系的背后深藏着技术与人的关系,人们应当保持清醒与自觉,始终将技术保持在工具本位,始终将人作为终极目的.
算法新闻、新闻主体、主体关系、异化
G211(新闻学、新闻事业)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当代中国新闻理论研究”18XNLG06
2019-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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