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政府部门监管药品的社会责任研究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府职能部门的改革频频出现在新闻报道中。药品都是由企业和医院生产和提供的,近年来的药害事件反映出了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的缺失。医患纠纷等相关群体性事件则反映出了政府社会责任的不完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是复杂与综合的,但总括而言,与政府机构和官员践行政府社会责任缺损,与相关行政运行职能不健全不完善有着密切联系。一图以概之[1]。
监管药品、社会责任
R95(药事组织)
2014-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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