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当代草书审美形态之变
在研究和不断探索中国书法草书形态变化的过程中,似乎大家把过多的精力和问题都过于集中在书法形式自觉转化的必然因果关系上。这样的自问自答式的研究成果难以经得住质疑,事实上,将文化和艺术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规划未尝不可,然而,文艺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我们参与其中只能引导而不能过于干涉,文艺的规律可以去寻找和归纳总结,但近千年来中国书法自身形式不断变化的现象,尚不能做定论来总结规律,因为这百年的历史是相对特殊的。书法亦是如此,由实用性向审美性的转变之程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代。
审美形态
I206.7;J213;B83-0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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