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广播电台的社会责任功能
新闻传播的责任意识,是自其诞生以来便伴随左右的,这种并生关系既是新闻传播工作作为民众意志发声者的内在准绳和约束,也是新闻传播作为一种专业的传播组织机构,履行公正客观之职责、弘扬社会正气之义务而进行组织活动的外在要求。广播电台作为新闻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应该坚守社会责任之职责。因此,广播电视作为新闻传播的一种途径和形式,不应局限于维护国家稳定,引导理性生活,塑造道德精神等,遵从其责任意识,尤其是应将更多的关注点放置在民本功能上,还原其源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最初本性,把对大众的人文关怀作为广播电台活动的最终价值追求。
社会责任功能、广播电台
F270;TN931;G229.24
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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