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仿的合法性
一、戏仿的概念解析
<br> 戏仿译自英文Parody,是自古已有之的艺术表达手法,20世纪50年代后,演变成后现代主义文学的重要创作手法。[1]戏仿是一个外来术语,通常译作“戏仿”或“滑稽模仿”。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知识产权法中的“Parody”应当定义为:“对知名作品进行转换性使用,以达到对原作进行嘲弄、批判、讽刺或评论的目的,而不是仅仅借助原著引起人们对新作品的关注”。
合法性
D922.1;D6;F270
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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