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动物诊所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处理意见案例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某动物诊所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处理意见案例分析

引用
2020年10月1日,按照《关于落实领导批示迅速开展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通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未事先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对其经营的动物诊所(经营者:赵某)执法检查,发现该诊所冰柜内贮存有标称生产企业为“瑞普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猫用重组干扰素”14支(200万IU/支,15支/盒,以下简称“猫干扰素”)和“犬细小病毒单克隆抗体”4支(5ml/支,10支/盒,以下简称“犬单抗”).上述兽药标签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202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牧业

13-1338/S

202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