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规范生产 切莫触及法律红线——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解读
(接18期)
(三)刑事责任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中提到的“构成犯罪的”,是指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所构成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即: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 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法规范、生产者、法律、农业部、公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兽药管理条例、农药、化肥、重大损失、种子、罚金、刑事责任、无期徒刑、使用效能、没收财产、合格、构成、销售者
D92;G47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