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管理相对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责之四
8.查处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行为.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三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违反本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管理相对人、法律义务、违法行为、动物防疫法、卫生监督机构、资料、活动、单位、责令改正、经营、监督检查、罚款、动物疫病、动物饲养、调查取证、产品生产、贮藏、诊疗、运输、屠宰
DF3;D92
2014-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