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动物疫情、生命安全、生产安全、身体健康、高致病性禽流感、养殖业、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造成危害、条例、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动物疫病、死亡率、发病率、维护、控制、传播、称重
S85;S8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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