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二)
(上接第14期)四、不得使用禁用物质。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奶畜养殖,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不得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
畜禽养殖、法律责任、饲料添加剂、禁用物质、管理条例、安全监督、乳品质量、潜在危害
S816.7(普通畜牧学)
2013-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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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法律责任、饲料添加剂、禁用物质、管理条例、安全监督、乳品质量、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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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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