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质量安全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件》、《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就兽药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兽药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兽药国家标准和农业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必须保证出厂产品质量,不得生产假、劣兽药: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农业部批准并公布,方可使用。
兽药质量、安全公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机构管理、动物诊疗
S859.6(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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