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诗类文献与孔子删《诗》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761/j.cnki.cn23-1073/c.2024.01.003

楚简诗类文献与孔子删《诗》

引用
孔子删《诗》与否一直是《诗》学史上的一大难题,结合楚简中越来越多的诗类文献,并从古本《诗》的编集流传、孔子时《诗》的形态、主张删《诗》者的论据等角度看,孔子可能并未删《诗》.首先,古本《诗》的编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乐官最初对诗歌进入《诗》文本进行了一定的整理甚至删削,清华简《耆夜》中的《蟋蟀》和《周公之琴舞》等都启示这一点.其次,《诗》传到孔子时,整体框架等与今本《诗》差别应该不是很大.最后,《史记·孔子世家》所言"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的说法有不合事实之处;"诗三百"不是专指孔子所删之《诗》而言,它与《诗》的含义不是对立的,而是大体一致的.总之,孔子并未删《诗》,只是进行了正乐、调整篇次等工作.

楚简、孔子、删《诗》

I207.22;K204.2;K87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VJXG058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22-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论丛

1000-3541

23-1073/C

202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