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541.2020.02.005
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及民事法律责任在学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由于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从本质上看是个人信息利用中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主体应进行类型化的研究,并赋予主体积极的义务.根据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收集与利用情况的不同,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应当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便于信息主体的权利救济.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情况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宜采用综合立法的模式.
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义务、法律责任
D913(法学各部门)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互联网信息综合治理法律体系研究"17FXH19
2020-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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