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541.2015.04.023
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马克思认为,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的巨大差异在于对原子概念的不同理解。两者对原子的运动方式的不同规定、对原子的质的不同规定、对原子的“本原”与“元素”的区分的不同规定以及对时间与原子的关系的不同规定,使得前者的原子只能对象化为“实体”,只能形成客观的冷峻的物质世界。后者的原子则既可对象化为“实体”,又可对象化为“主体”,在辩证法的作用下成为“实体即主体”的原子,由其形成的自然界由于具有主体能动性的“自我意识”实现“是”与“应当”的统一。“实体即主体”的原子的本质就是自由。
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
B026(辩证唯物主义)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专项基金项目“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XKXM2012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创新研究”SK2014019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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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9